(吉隆坡2日讯)法律专家指出,由于伊斯兰法律有15项刑事罪与刑事法典重叠,因此,这也让伊斯兰法庭很难制裁穆斯林罪犯。
重叠的刑事罪包括侮辱宗教、乱伦、同性恋和游说已婚妇女私奔,因为这些罪行已包括在刑事法典中,刑事法典规定罪犯可以在民事法庭被提控。
这种情况也导致在州立法议会修改伊斯兰法无效,因为它与民事法优先于伊斯兰法令或法规的联邦宪法相抵触。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尼夫在向《马来西亚前锋报》说,基本上,联邦宪法不允许一个罪犯重复在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被提控。
因此,他说,若是罪犯的罪行相同,那么一般上他只会在民事法庭被提控。
事实上,民事法和伊斯兰法之间的争议最近经常被挑起,导致出现应该由哪一个法庭来优先审理的争议。
因此,莫哈末哈尼夫建议,政府有必要修宪,改善州政府的司法管辖权,以努力避免法律上的冲突,同时协调民事和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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