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伦说,一旦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下个月在国会上议院提呈并通过后,预计可在1年可完成设立仲裁庭,以审理性骚扰投报。
她说,目前等待批准的程序,接下来就是着手成立仲裁庭,另外有待讨论的是向公共服务局申请新职位名额。
”我们可以先看看哪些条款可以先生效,比如宣导、通过醒觉计划向民众讲解性骚课题。这可能需要1年左右。”
丽娜哈伦今天出席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的部长与媒体说明会时说,在反性骚扰法下所接获的投报属于民事范畴,将以仲裁方式审理。

她指出,每一项投报将以闭门方式审理,以保护举报者的隐私,进而鼓励更多人勇于举报。
她说,根据妇女部微型网站的问卷调查,416名受访者中,有87.5%表明愿意在反性骚扰仲裁庭成立后出面投报。
她提及,妇女部将举行巡回说明会,向民众、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团体讲解防范性骚扰课题。
另外,妇女部副秘书长(策略)蔡春华指出,根据该法案第20条文,仲裁庭可发出庭令,谕令答辩人向投诉人发表道歉声明。
她说,若答辩人在大庭广众下性骚扰投诉者,需以任何方式公开道歉。
她解释,庭令涵盖的范围包括答辩人须为投诉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支付赔偿,惟不得超过2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