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认为,大马有权停止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后代,因为1878年签署的沙巴领土割让协议,早在沙巴加入成立马来西亚后失去基础。
他说,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沙巴已加入马来西亚,政府不仅有根据停付割让金,也应避免被视为承认苏禄苏丹后裔。
莱士雅丁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1878年的协议,是在沙巴与马来亚联合邦共组大马前,由苏禄苏丹莫哈末查马尔奥阿南,与英国人巴伦沃欧文贝克(Baron de Overbeck)和阿尔弗雷德丹特(Alfred Dent)签署。

“既然1963年大马协议是沙巴人民公投共组大马的结果,也就是在1878年协议后出现,因此有关割让金已没根据,只留在历史,那大马为何还要支付割让金给苏禄苏丹后裔?
“若支付这笔钱,苏禄苏丹后裔将视之为他们受承认的法律根据。”
他指出,大马不能轻视此事,政府必须立即重拟策略,以捍卫主权反对有关索讨。
“大马不能只是不承认有关索讨,而是必须根据法律程序,保障国家和沙巴的安全和主权。”
国大民族研究所教授拿督张国祥也说,大马在1963年成立后,就无需再继续每年支付割让金,因为由英国人拟定的协议已失效。
“这不是大马与苏禄苏丹后裔签署的新协议,但我国却持续根据英国人拟定的协议,每年支付有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