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两名男子为醉驾付出代价,被控认罪后,皆被判监禁4天、罚款1万令吉及吊销驾驶执照2年!
芙蓉警区今日在面子书专页贴文,指两名男子因醉驾,于昨早9时30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A(1)条文下,被控上芙蓉推事庭。
两人在庭上俯首认罪,推事英旦莎菲娜思判处两人皆监禁4天、罚款1万令吉及吊销驾照2年;若无法缴清罚款,则以监禁5个月替代。

除了上述两人,另有4人因鲁莽驾驶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1)条文被控上推事庭。
该贴文指出,芙蓉警区交通和执法组于2022年逮捕17人,2人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A(1)条文下被控上法庭;2021年逮捕31人,19人被控上法庭;2020年有50人被逮捕,43人被控上法庭。
贴文一再促请驾驶人士不要酒后驾驶,以免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