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4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醒大众,提防盗用国家领袖、组织或企业领导身分,通过电邮发出的诈骗讯息。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若大众收到使用国家领袖、组织或企业领导帐户(名义和肖像)发出的电邮,并给予异常的指示,则应小心翼翼。
“收到任何异常的讯息,都应先检查和鉴定其真实性,并不与任何单位分享,以避免成为诈骗活动的受害者。”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解释,由于收到大众投报,指出现仍未经证实的电邮,遭截图并通过线上通讯软件散播的情况,因此该委员会发出上述提醒。
文告提醒民众,若收到使用国家领袖、组织或企业领导帐户或名义发出的电邮,则应与涉及的相关单位求证,切勿散播任何可疑的内容,以避免大众混淆。
“若已确定有关电邮内容并不属实或是虚假,请向警方投报,以供当局采取进一步行动。”
文告也说,当局可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对散播虚假内容的人士采取对付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