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卫生部长凯里指出,患有严重疾病的12岁至17岁青少年,可以在接种首剂加强剂的4至6个月后,接种第二剂加强剂。
他举例,患有心脏病、肺病、肾病、肝病等的青少年,经谘询注册医生,并在接种首剂加强剂的4至6个月后,接种次加强剂。
凯里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这是技术工作委员会(TWG)有关第二剂加强剂的最新建议。

他说,60岁及以上长者可以在接种首剂加强剂的4至6个月后,接种次剂加强剂。
他说,接种第二剂加强剂疫苗属于自愿性质。
他说,18岁至59岁患有严重疾病的成年人,经谘询医生后,在接种首剂加强剂的4至6个月后,接种次剂加强剂。
凯里指出,接种加强剂证明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保护,避免感染冠病后转重症和死亡。
“由于免疫力会在一段时间后减弱,尤其是高风险的弱势群体,他们一旦确诊冠病,可能恶化、入院,甚至死亡的风险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