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9日综合电)中国广东省一名女员工怀孕上夜班,由于实在太困,因此在工作期间打瞌睡,结果被公司裁员,还没拿到资遣费,一气之下告上法院。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员工处于怀孕期间,属特殊的生理阶段,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因此判公司要赔偿4万8146人民币(约3万1905令吉)给女员工。
《九派新闻》报导,公司指控,女员工已在公司服务7年,近日在值夜班的时候,常常于凌晨出现睡着情况,一周7天,其中4天分别睡着6分钟、8分钟、28分钟及6分钟,严重违反公司的制度,因此决定把她开除,并且不支付资遣费。

女员工则认为,自己打瞌睡的时间点都发生在凌晨4、5点,且时间都很短,这属于正常生理需求,公司这么做不合理,因此提起劳动仲裁。
案经上诉,法官认为,公司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女员工的违纪行为均在夜里,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且女员工当时怀有身孕,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因此判公司要赔偿4万8146人民币。
文:综合报导
图: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