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阿旺哈欣指出,根据大马和印尼之前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聘请印尼女佣的费用是7800令吉;新的印尼女佣服务谅解备忘录,将在今年4月初签署。
他说,该费用不是单方面承担,而是由两国共同承担,即马方6000令吉,以及印方1800令吉。
他说,雇主若遇到价格不合理的情况,可向大马半岛劳工局(JTKSM)投报。

阿旺哈欣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应行动党峇都交湾区国会议员卡丝杜丽,随后卡丝杜丽指出,阿旺哈欣是被官员提供的答案误导,因为之前市面聘请印尼女佣的价格是1万5000至3万令吉。
她称,她之前透过合法中介聘请印尼女佣时,也需要支付1万3000令吉,因该中介告知她这就是他们所征收的费用。
她询问阿旺哈欣是否清楚此事,并要求对方交代。
阿旺哈欣重申,备忘录内提及的7800令吉已是最终定案,若人民有遇到不合理的情况,都可投报给大马半岛劳工局。
他也提醒卡丝杜丽,当对方在遇到不合理的情况应该马上投报。
不过,阿旺哈欣之后召开记者会指出,他在问答环节提及的7800令吉费用,是根据2013年9月第9届联合工作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所阐明,唯该备忘录在2016年已经到期。
“新的印尼女佣服务谅解备忘录,被安排在今年4月初,由两国在雅加达签署。”
他说,政府将在该备忘录随后拍板定案后,才宣布印尼女佣的聘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