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首相署(特别事务)部长拿督阿都拉迪夫说,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早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依据公务员守则规定,向时任反贪会首席专员申报持有2家公司的股份。
他说,根据公务员行为守则规定,所有公务员皆需以书面方式,向所属单位主任或领导申报本身、另一半和孩子拥有的资产,违规者可被采取纪律行动。

阿都拉迪夫昨日(7日)通过书面方式,如是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的提问。
另外,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昨日通过书面方式,回覆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有关会否对拒绝到国会出席听证会的阿占峇基采取行动一事时说,首相署旗下机构特别遴选委员会正商讨此事,他身为部长,无意插手特别遴选委员会的事务。
他也说,各方没有必要再争论阿占峇基超额持股一事,因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已断定当中不存在违法的行为,反贪会也无需更换首席专员。
“证券监督委员会于今年1月18日发表声明,指有关调查是根据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当中并没有发现抵触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法令(SIC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