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政府有意制定新法令,以保护业主和租户权益,包括提供统一的住宅租赁合同范本及成立专门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仲裁庭,让业主或租客只以10令吉,将相关纠纷带上仲裁庭。
在该法令下,当局将开设一个用于管理接收、储存和提出抵押金的户头,换句话说,业主将无法自由管理出租房屋后所征收的抵押金;但租户还是需要需缴付2个月租金和1个月水电费作为抵押金,并负责缴付所有水电费和排污费等账单。
将租赁纠纷带上法庭,每宗案件预计需要花费约1万7712令吉,包括介于3000至1万5000令吉不等的律师费,且可能花上约6个月才能解决;但通过仲裁庭,有关人士只需以10令吉入禀,无需聘请律师,也能在120个工作日内解决。
根据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官网信息,该部本月提呈制定住宅租赁法令的建议,给全国地方政府委员会(MNKT),预计7月带上国会辩论。
一旦通过,上述法令会分阶段落实,即首6个月先行自愿试跑,6个月后正式执行。
草拟中的法案建议将由住宅租赁管理员监管,以确保西马内的房屋租赁交易,及业主和租户关系获得有效和统一管理;而有关管理员任务,也包括管理房屋租赁数据库系统、将抵押金储蓄户头的利息用于设立和维护仲裁庭和数据库,以及为业主和租户提供谘询服务等。
民众可到upc.mpc.gov.my,就上述法令建议提交反馈。

⬇看过来⬇
又快又方便 送新闻给你
https://t.me/chinapress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