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不要随意悔婚!伊斯兰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因说,在没有正当和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违背承诺或婚约的行为,不仅从宗教角度来看是被禁止的,而且也会面对法律后果。
他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说,受悔婚影响的一方可以对另一方采取法律行动,目前已有许多类似的案件提交伊斯兰法庭,无论男或女方都有。
他说,举个例子,2009年在雪州莎阿南伊斯兰高庭,就有一名男子因为女方悔婚,甚至转嫁另一男子,而向女方索讨100万令吉赔偿。

“这宗案件最终在双方以60万令吉赔偿的情况下和解。”
他指出,在决定取消婚约时,必须要考虑两件重要的事,即一、退还所有的聘金和聘礼,第二、赔偿取消婚约的损失。
他指出,聘金和聘礼如同对未来婚姻的期望和目的,若是取消婚约,双方都要退回聘金和聘礼。
他说明,若是聘金或聘礼已经没有了或是损坏,那么那一方就必须作出赔偿,不计是哪一方先提出取消婚约。
莫哈末纳因说,有些地方会有不同的风俗和传统,例如一些地方 会要求悔婚的女性,赔偿两倍的聘金和聘礼。
“当然,悔婚这还不包括其他费用损失,例如筹备婚礼的费用等,另外还有情感上的,包括伤心、感觉受骗和报复。”
他也说,在我国,在1984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家庭法令第15条文,也可以针对悔婚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