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4名网民7月尾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公开讥讽甲州元首敦莫哈末阿里到甲野新甘榜区小车房,探访摘下奥运会女举重金牌的菲律宾国手训练场地,今日在互联网做出恶意评论罪行下被控,皆否认有罪。
法庭允许4人分别各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案件定9月22日过堂。

4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阿里阿斯华(来自霹雳,28岁,工程师)、莫哈末赫尔米(来自甲州,34岁,商人)、阿末查基(来自吉隆坡,45岁,销售员)及莫哈末哈菲祖丁(来自雪州,36岁,主管)。
4人被控于今年7月28日至29日之间,通过本身推特帐号,在清楚自己所发出的推文,嘲讽甲州元首到访菲律宾举重选手“训练基地”,蓄意伤害他人。
他们在198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受处罚。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蒹施。若定罪后再犯,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4人在法官玛芝雅佐阿丽面前否认有罪,法官允许他们分别以5000令吉保外,附加条件是他们必须每个月到附近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案中证人。
除了阿末查基聘请赛弗安峇为代表律师,其余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非政府组织的人民法律援助行动组织布斯多达曼。
阿末查基也是公正党前汉都亚再也服务中心执行主任。
4人的代表律师皆以被告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无法工作及失去收入,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