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女屋主直播,拒绝警方入屋搜查”一案,槟州总警长拿督苏海利说,这起案件,警方是不需要搜查令。
但他说,女屋主也有权利了解谁要进入屋子,或阻止任何人进入。
摄影:梁杰华
“不过,警方也有权利,针对需要进行逮捕的案件时,可以在没有搜查令下展开取缔。”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受询及警方及女屋主的权利时,这么说。
他也提到,若女屋主不合作,可以在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下被对付。
“无论如何,女屋主之后相信前来的都是警员后,已给予警方合作。”
森美兰汝来,日前与柑仔园警局警员,到乔治市一间公寓单位,寻找一名男子,以助查一起涉及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案件。
不过,公寓女屋主,担心前来的是假警员,因而在面子书开直播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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