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24日综合电)埃及经济上诉法院周日驳回长赐轮(Ever Given)日籍船东“正荣汽船”反对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继续扣押长赐轮的上诉,案件将发回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长赐轮今年3月底在苏伊士运河“卡船”6天,导致运河双向交通中断,并扰乱全球贸易。遭运河管理局扣留至今,并要求必须支付赔偿金9亿1650万美元(约37亿9801万令吉),才会放行长赐轮。

船东律师向埃及伊斯梅利亚经济法院(Ismailia Economic Court)提交录音,内容显示当天,运河领航员与控制中心对是否容许长赐轮进入运河出现分歧。船东主张当局仍扣押长赐轮,并要求船东巨额赔款并不恰当,也向运河管理局索偿10万美元(约41万令吉),作为被扣押期间的损失,法院在周日做出裁决。
船东代表律师阿布阿里(Ahmed Abu Ali)表示,上诉法院将案件移交回一审法院,该院预计将于5月29日对此案进行审议。
另一名律师阿布沙纳布(Ahmed Abu Shanab)指出,一审法院做出的任何裁决都可能引发双方提出上诉,显示法律纠纷可能会继续下去。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在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后发表声明,驳斥船东法律团队提出的论点。运河管理局称,不须对长赐轮“卡船”承担任何责任,重申造成长赐轮搁浅的责任必须由船长一人承担。
运河管理局也为索赔9.16亿美元(约38亿令吉)辩护,指其为放行长赐轮的成本、海事法中规定的物质和名誉损害补偿金,以及引导部分其他船只离开运河的费用。
运河管理局表示,一艘船在营救长赐轮的行动中沉没,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文:综合报导
图:美联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