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重庆一大型商场内,有两名小孩正在拍打篮球。其中较小的男孩踢球碰到了对面的镜子上。突然传出一阵清脆的碎裂响声后玻璃墙突然坍塌,尽管家长极力去扶,但小男孩还是被镜子砸中。目前伤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事故发生前,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各自玩着从附近柜台拿来的篮球。玩耍过程中,家人也并没有留意和看管。小男孩拿过篮球以后,朝着玻璃墙面用力砸了一下,没想到几秒钟以后,玻璃墙就发生了坍塌,男孩被其砸中。
有网友说:“很讨厌小朋友在商场的任何店里各种跑闹,家长不管,然后出了事就找店家”,“镜子有安全隐患,小孩子需要家长教育”,“建议商场以后用更加厚重的玻璃”。
目前,小男孩受伤住院,正在接受治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男孩用篮球把商场的玻璃砸坏,应当由其监护人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商场被砸坏玻璃的价值,安装的费用,如果掉落的玻璃溅射殃及到其他人导致受伤的,那也需要赔偿。
当然,商场管理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篮球是附近柜台商铺提供的,对于小孩拿篮球在商场内玩耍没有及时的制止,而是放任小孩在商场内嬉笑玩耍,所以商场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承担过错责任。如果商场的玻璃幕墙存在安装不合格,商场承担的责任也相应多一些。


文:网易
截图/视频:澎湃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