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华裔商人毒打2名斋戒月禁食保镖案”,昨日在隆市法庭被控不成的主被告今早约10时被带上法庭面控。
被告曾子扬(43岁)今日没有被戴上手铐,与昨日在巴生法庭时身穿的服饰一样,蓝色polo衫和米白色长裤,依旧是神色淡定。

据了解,他将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控。
被告昨日在巴生法庭被控5项控状,包括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第109条文(教唆)、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298条文(引起不同宗教愤怒及仇视)。

被告对所有控状都表示不认罪,获准以5万令吉保释,同时各加一名担保人、护照交法庭保管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于本月13日晚上约10时,分别在隆市槟榔路某公寓及主嫌位于雪州巴生峇都尼南的住家发生;主嫌因不满2名保镖在斋戒月禁食,当众对保镖动粗,还将两人带回住家毒打,最后更掏出1把手枪指向其中一人,恐吓要射杀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