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更新于14:06)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颁布宪报,修改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条例第(5)条规,即不再限制民众只能在住家10公里的范围内购买食品、药物或日常必需品,或获取医药和医疗服务。
根据阿汉峇峇志期2021年2月16日颁布的宪报指出,该条规第(1)(a)(i)条文,原规定民众只能在10公里内购买食品、药物或日常必需品的限制,如今已改为民众可在居住的县内购买这些必需品。
宪报也提及,该条规第(1)(b)(i)条文,原规定民众只能在10公里内获取医药或医疗服务,如今也改为民众可在居住的县内获取相关服务,若无法在居住的县内获取相关服务,则需去距离住家最靠近的县去获取相关服务。
阿汉峇峇昨日在面子书上贴文指出,他已签署修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以撤销全国人民行动范围限制在方圆10公里的条例,允许人民在居住的县内移动,以配合全国落实的行动管制令、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和复苏期行动管制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