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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讯息辱元首 电召车司机认4罪

(吉隆坡6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在推特上制造与传播国家元首的讯息,今日在地庭被控4项控罪时俯首认罪,法庭择定8月27日作出判决。

被告苏法兹林阿敏(26岁)被指于今年3月23日至25日,通过推特帐号“Fazrin Ismail”,制造与传播4个针对国家元首的不同讯息,有意图陷害他人;警方随后于3月28日浏览到相关讯息链接。

苏法兹林阿敏因此抵触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

(示意图/123RF)
(示意图/123RF)

一旦定罪,可在该法令233(3) 条文下,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每日追加罚款1000令吉。

主控官祖莱娜副检察司要求法官艾威对被告作出惩戒性处罚,因为案件涉及陛下,而作为大马人的被告,理应忠君爱国。


无代表律师的苏法兹林阿敏在求情时说,他来自穷困家庭,而母亲是以割胶为生,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发落。

他也就其行为向所有国人致歉,并承诺日后不会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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