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儿所虐童事件时有所闻,虐待与处罚,似乎有道模糊地带,让教养增添危险的变数。
因为工作缘故,认识一些在托儿所工作的老师。有些老师觉得他们是在“处罚”,但在某些家长看来却是“虐待”;有些老师觉得他们自己是从小被自己的爸妈或老师打到大,有些家长却觉得打人就是不对。总之,老师和家长各有不同的标准。
大部分的人从小就被灌输,做错事就该被处罚,可是孩子被处罚后,就知道自己做错事了吗?真的能改正错误的行为吗?
“处罚”不等于“改正”。“处罚”是负面的行为,“改正”是正面的行为;“处罚”是消极的方式,“改正”是积极的方式。教育就应该给予孩子正面且积极的价值,才能产生教育的功效与意义。
教育家Herbert Spencer曾说过:“教育是让孩子成为快乐自信的人,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也应该是快乐的。就像一根吸管,这头吸进去如果是苦涩的汁水,另一端流出来的绝不会是甘甜的蜜汁。”同样的,我们给孩子负面消极的行为,那么孩子所展现的,绝对不会是正面积极的行为。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教育是儿童的未来,所以我们要给孩子美好且安全的未来。
文:杨嘉敏(摘自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