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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妻子不认罪 莽夫获准4000保外

(关丹17日讯)暴力丈夫被控赤手殴打妻子,导致妻子脸部和眼睛挂彩;被告不认罪后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

莫哈末海曼(39岁,糕点小贩助理),来自关丹甘孟路甘榜古尼亚,被控于本月10日下午3时,在住家房间对37岁妻子动粗,赤手殴打后者脸部及眼睛,造成后者脸部肿痛。

此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并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最高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海曼向推事纳娃哈欣否认有罪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阿查哈利代求情时指,被告协助受害者卖糕点,平均月入800令吉。

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即基于被告与受害者是夫妻关系,要求法庭定下高昂保释金。


纳娃哈欣考量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案订本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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