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香港警方9月30日展开大搜捕,多次参与反送中游行的王宗尧当天早上在寓所以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及进入或逗留会议厅范围罪名被捕,他被警方扣留约36小时,经律师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王宗尧于10月1日傍晚7时许获释,3日早上在东区法院出庭应讯。
王宗尧的代表律师透露王宗尧为演员,晚上或要拍外景,偶尔需通宵工作,希望不用守宵禁,又指王宗尧需离港出席影展,如11月23日在台湾的金马影展,王宗尧可能要出席,希望法庭准他离港。律师又指王宗尧在案发当晚只在立法会现身1分钟,希望法庭不要下禁足令。

裁判官最后毋须被告守宵禁令,但禁止他们踏足金钟一带,包括龙和道、立法会道、夏悫道及添华道等,也不准离港。但有提王宗尧指若他需要离港,可向法庭申请。王宗尧获准以2000元现金保释外出,其间他须在报称地址居住,以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王宗尧在庭外接受访问时表示,相信因自己为公众人物,被捕后没有被不礼貌对待,他说警方于9月30日早上7时上门拘捕。他保释其间不准离港,但不担心命令影响11月出席台北金马影展计划,因庭上曾说,若有证明申请外游可获批准,有信心可获批。
另其代表律师于庭上欲就拘留时间过长作投诉,王宗尧解释,被拘留期间,一般搜证程序如打指纹、录取口供等已完成,需作下一程序而设施可用时,警员指称仍须待上司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