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主席邱进福直言,将警察总长排除在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的调查之外是违宪的。
他提到,现阶段最应该要先远离“警员标准作业程序”的框架,以让警察对公众的人权负责。
“在极为开放,且民主的社会中,警察总长的警察法则竟然不在‘警员标准作业程序’的涵盖范围内。”
“最荒谬的是,作为大马公民,我们竟然能知道他国的警方常态,但对于武吉阿曼却全然不知。”
邱进福在今午的记者会上也反问政府,法则惟有在警员违规之余,问责制度才会出现,但若法则本身是“保密”的,我们又该如何知道他们违规了?
律师公会副主席陈永建也说,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的调查不应有任何例外。
(本报赵苇淞摄)
他指出,排除之举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所规定,即为‘以公平为优先’的理念。
“为何法律应将警察总长排除在外?为什么他有权评断同行?”
另外,律师公会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特工队主席拿督斯里拉马仄文指出,正因政府觉得警察总长应受到与其他政府高级公务员一样的待遇,所以才将其从该委员会的权限中排除。
“目前正在根据官方警察总长指令发布的,警察总长的警员标准作业程序应该公开。
“因为警员的所有行为都全权由该程序管辖,该程序又被列为‘机密’不能公开,若有警员违规了,内部是否有按照常规处置,大众根本全然不知。”
出席者包括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尤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