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地庭将于7月10日,裁决是否批准满星云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赖彩云与该集团董事与前董事共3造,要求修改他们被控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的控罪,抑或撤销相关指控的初步反对申请。
地庭法官玛丽娜今日聆听赖彩云等3造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后,做出上述谕令。
辩方代表律师拿督苏莱曼陈词时说,1993年直销及反金字塔计划法令第27B和第4(2)条文是国会在2016年修订后新增的条文,此前曾有人在相关条文下被提控,却尚没有任何进入审讯阶段的个案,而此案控状并没清楚列明和充分告知被告们犯了什么错。
(本报黄介琳摄)
他说,相关指控属于可依法惩处的罪行,控方有必要向辩方解释清楚,以便后者可为抗辩做好准备。
其他代表律师有杨锦成、蓝研綪、阿柯玛和法蒂玛。
来自贸消部的主控官阿蒂卡副检察司则说,控状没有缺陷且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52及153条文阐明的条件,即已针对被告犯罪的时间、地点、罪行等发出充分通知,其他详细资讯大可透过审讯阶段时证人的供证获取。

“控状只是不够工整而非有缺陷,相关指控是合法的,可供审讯所用。”
苏莱曼则以刑事程序法典第154条文阐明,控罪必须提供足够细节说明被告犯罪方式,回应阿蒂卡的陈词。
玛丽娜指出,她将自行研究国会颁布宪报有关上述法令第27B和第4(2)条文的详细内容,以便为此初步反对申请作出裁决。
另外,由于辩方已申请把3造的案件及满星云集团和满星云(马)有限公司被控共5宗案件,移交高庭审理,高庭将在7月4日揭晓是否批准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