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Umobile前女财务经理阿丝米拉,因挪用总值约130万令吉公款罪成,被地庭判处监禁5年。
法庭在她承认2项失信控状后,作出上述判决。
阿丝米拉(42岁)是在去年被控;第一控状指她2015年8月18日至去年8月18日及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4月21日期间,在位于成功时代广场的Umobile分行,分别挪用数额高达72万5令吉40仙及57万753令吉50仙的公款,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罪成者可判监1至14年不等、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诺阿昔京要求法庭,对被告施予足以起教训作用的惩罚。
阿丝米拉的代表律师祖基菲里奥马,要求法庭基于其当事人没有前科的理由,给予轻判。
“她是单亲妈妈,有5名年龄介于10至18岁的孩子。她已悔过,并承诺不会再犯此错误。”
地庭法官占里峇卡裁决被告在每项控状下,判处5年监禁,刑期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