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根據反貪會消息,前首相納吉明日可能會在刑事失信(CBT)、洗黑錢和貪污罪等罪名下被控。
反貪會消息向“當今大馬”說,當局可能會以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刑事失信)與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下提控納吉。
消息稱,納吉也可能在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控。警方目前正以這條法令調查納吉。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b)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若納吉在刑事失信罪下提控,一旦罪成,將面對2至20年監禁、鞭刑及罰款。
而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則闡明濫用公職以滿足個人或家人利益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超過涉及數額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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